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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标准

阅读:2919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9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招商标准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向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品牌商品及更优质的品质服务,欢迎优质品牌和商家入驻。

第一章 品质经营

第一条: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需要建立热招品牌库,寻找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商家;同时也欢迎商家将好商品和好品牌推荐给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商品和服务。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大类详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大类一览表》

第二章 入驻须知

第二条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准许入驻;同时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资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

第三条 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一) 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为第三方提供的,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的,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二) 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运营商、实际店铺经营主体等信息;

(三)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商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商家如变更第二款所列信息,应提前十五天书面告知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章 九紫平台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第四条:专卖店,商家持非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授权文件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专卖店类型:

(一)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商品(多个授权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品牌(商标)权利人独占授权入驻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的商家专卖店;

(二)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第五条:专营店,经营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类目下两个及以上非自有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

(一)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非自有品牌商品入驻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的商家专营店;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非自有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的商家专营店。

第六条: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第四章  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第七条: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招商基础资质标准》

第五章 平台保证金/平台使用费/费率标准

第八条:保证金

供应商以“一校一保证金“原则向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供应商发生侵权、违约、违规行为时,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依照与供应商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消费者的赔偿。

1)保证金的调整、补足、退还、扣除、赔偿等依据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协议及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2)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3)跨类目保证金:就高原则,保证金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供应商须补交差额部分。

4)保证金不足额时,供应商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使可用余额达至最低保证金金额。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可向供应商发出续费通知,如供应商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供应商逾期未能补足保证金,则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有权对其店铺进行监管或终止服务。

第九条:平台使用费

供应商依照与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使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平台使用费标准详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续签供应商的续展服务期间对应平台使用费须按照合同一次性缴纳;新签供应商须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相应服务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第十条:平台使用费结算

1)供应商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2)供应商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3)每个店铺的平台使用费依据相应的服务期计算并缴纳。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含)间的,开通当月按一个月收取平台使用费,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含)至月底最后一日间的,开通当月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4)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若供应商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第十一条: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该比例在与供应商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交易服务费”)向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的费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经营模式各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标准详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保证金(元)

交易服务费

平台使用费

单位-/

其他

食品

肉类


50000

4%

500


蔬菜类


20000

4%


其他

乳品冷饮

50000

4%


干货

20000

4%


水果

20000

4%


蛋产品

20000

4%


海鲜水产类

100000

4%


调味料类

20000

4%


米面粮油

10000

4%


 

第六章 入驻限制

第十二条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第十三条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十四条 品牌限制:

(一) 与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

(二)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

(三)包含行业名称、通用名称、知名人士或地名的品牌;

(四)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五)含其他不宜入驻品牌的。

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中含以下字号的,限制入驻:

(一) 与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

(二)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  

(三)含其他不宜入驻字号的。

第十六条 跨类目经营限制:

专营店(部分特殊商品除外)不允许跨经营大类 

第十七条 同一主体开多家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店铺限制:

(一) 店铺间经营的品牌及/或商品不得重复;

(二) 一个经营大类下专营店只能申请一家。

第十八条 同一主体重新入驻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限制:

(一) 严重违规、资质造假等被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二) 一个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的,6个月内限制入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商家需在费用缴纳成功之日起30天内发布规定数量宝贝并且点击店铺上线,如逾期未操作,本次入驻申请失效,需重新提交入驻申请。

第二十条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未授权任何机构提供收费代理入驻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规则页面为准。

第二十一条 随着消费者需求及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变化,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适时通过主动邀约或开放入驻等方式与商家共同探索新的店铺类型及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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