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65480973 九紫帮助热线

抽检规范细则

阅读:1552次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25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


第一条【规则衔接】

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商品品质抽检规范请参见《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商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本规范为具体类目实施细则。对应类目的商品须同时符合上述规范与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发布的零食/坚果/特产、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茶、咖啡/ 麦片/冲饮、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食品类目下的所有食品。

 第三条【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1.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

2.平台明确的商品质量要求;

3.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部分国家标准如下: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内无类别或添加限值的默认不能添加)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第四条【检验要求及质量重要度分级说明】

具体标准详见具体产品抽检规范(包括但不限于链接页面内产品):

食品抽检规范.pdf

 第五条【质量项目重要度情形说明】

轻微(C):轻缺点和微缺点。食品感官标准对食品品质影响较大的食品类别,如粮食、油脂、饮料、酒、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茶、咖啡、坚果等,经检测不符合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平台明确的商品质量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食品中理化指标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且对人体危害性较小(如水分、蛋白质、脂肪等)

中度(B):即为重缺点,给性能带来较大影响的缺点,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
微生物(致病菌除外)指标不合格;

超量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无标签标示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标签标示内容虚假,缺少国家强制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警示内容,营养宣传内容不符合GB28050要求;

食品中理化指标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且对人体危害性较大的,(如组胺、挥发性盐基氮、酸价、过氧化值等);

食品材质等严重不符。 

严重(A):致命缺点,和生命或财产安全有关的缺点,严重影响消费者生命或财产安全;特别严重产品缺点,重庆九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行业现状,认为某些指标缺点将给消费者带来重大利益损失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含有非法添加物或非食品原料;

微生物致病菌超标;

真菌毒素含量超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

食品中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超标(仅指GB2762中的限定的污染物);

食品掺杂、掺假;

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膳食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要求;

未标注生产日期(不需要标注生产日期的产品除外)或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

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保健品批号生产食品、保健品或证号虚假

食品抽检.jpg

联系
客服

在线客服
023-65480973

周一至周日9:00-18:00

公众号

关注九紫公众号